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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指南》经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根据成都师范学院省厅级平台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并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数字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家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聚焦教育数字化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推动教育数字化的集成化、智能化和国际化发展,旨在为有力有效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课题管理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管理和结题参见《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成都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次申报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

申报课题由相关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

(三)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年度项目申报。

(四)申请人不得以已经获得其他经费资助的相同、相近内容申请实验室2025年度课题。

(五)在研实验室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课题(结题申请资料提交日期应在6月21日之前)。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结题要求

(一)实验室2025年度课题完成期限为两年。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具体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发表1篇CSSCI期刊论文;

2.发表2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和1篇高水平期刊论文(与《成都师范学院学报》相当等级);

3.获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的2万字以上调研报告1份;

4.联合申报并获得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

一般项目,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发表1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和1篇高水平普通期刊论文(与《成都师范学院学报》相当等级);

2.获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的1.5万字以上研究报告1份。

自筹项目,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发表1篇高水平期刊论文(与《成都师范学院学报》相当等级);

2.发表1篇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的1万字以上研究报告。

(三)所有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立项课题”及课题名称和编号,并将“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列为成果单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直接结题:专著1部(成都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专报、采用、批示(成都师范学院须为参与单位)。

(五)所有研究报告须进行查重,重复率须低于10%。

五、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至2025491800时止,由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实验室(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文档请发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1)3份及《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附件3)1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资料:《申请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所有申报材料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打包按“单位+份数”的命名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课题申报所需申报材料从成都师范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川省教育数字化发展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不受理涉密课题申报。